第(3/3)页 看着他那副“伤春悲秋”的样子,沈光不禁莞尔,你这何益县里的巨无霸,就算是新开拓的房地产,那能有啥难度,关系到了,实力到了,这份生意只需要平趟过去就行了,难怪他觉得郁闷,这小子学校里的时候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。 不过看他帮闲大把,声色犬马,小日子过的还不错。 短短5分钟,就给台上唱歌的女孩子送了三轮花篮,这种花篮每只100元,胡丹送的每轮都是10个,短短时间里就是3000明元出去了,要知道这是和美元等值的明元,不是前世的软妹币! 换成普通家庭都可以当做大几个月的生活费了! 这个酒吧是“素场”,也就是唱歌的女孩子会陪着“老板”坐坐,女孩子们上台后,就送花篮捧场,一个100元,不算少了,像是胡丹这样十个十个送的可不多见。 酒吧里面不存在营营苟苟的“生意”,当然了,老板们大把捧场,可不是为了做善事的,郎有情妾有意的话,就可以出去“吃夜宵”了。 按照酒吧的规矩,咱们不提供瑟琴服务,也不鼓励员工“出台”,出了大门,一切和酒吧无关! 这简直了,让人家巡捕房扫场子都师出无名,毕竟明面上这是合法经营的来着。 沈光无奈地看着这个一看就还是在校生的女孩子,清清淡淡坐在自家老友旁边,人画着浓妆,这张脸看起来却还是很清秀,她谈吐有礼,和胡丹这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公子哥有说有笑的,不得不说,人家还是有“内在”的。 也难怪胡丹为她一掷千金。 虽然沈光并不喜欢这种地方寻找猎物,不过他也不是圣人,朋友喜欢这一口也是人家自己的事,正经也许这女孩子“亲人重病”、“父亲欠债”或者是“孤儿出身筹措学费呢”? 看着两人娓娓而谈,都没顾得上和沈光聊天,麻了个吉,这个重色轻友的魂淡! 沈光找他有正事的咧。 第(3/3)页